进入80年代以后,性病在我国死灰复燃,发病率逐年上升。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卫生部制定了艾滋病与性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在各地相继建立了艾滋病与性病的防治机构和监测网络。对包括艾滋病、淋病、尖锐湿疣、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软下疳及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8种性病进行监测防治。1989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把艾滋病、淋病、梅毒列为乙类传染病。统计资料表明,北京市的性病病例数也在逐年增加,主要发生在性活跃人群中,20—39岁人群占85%左右,男性高于女性。进行监测的8种性病中淋病发病占第一位,其次是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与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多经性接触传播。梅毒、艾滋病除性接触传播外,还可经血液传播。与性病患者共用未经消毒的毛巾、浴巾、内衣裤等也可被传染。孕妇感染了性病可传给胎儿,生殖器疱疹可造成胎儿畸形。本市已有儿童患先天性梅毒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病例。学生和儿童性病发病人数占全市性病患者的2%。性病患者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大于其他人群,其感染率比其他人群高4—5倍。
有些性病症状明显,易及时发现。如淋病,潜伏期只有2—10天,就可出现小便次数增多、尿时疼痛、尿道口流脓等尿道炎的症状,及时彻底治疗就可痊愈。性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疗,轻者造成泌尿生殖系统的慢性感染,重者还可侵犯内脏器官,如三期梅毒可侵犯骨骼、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值得注意的是,性病患者的配偶也应与性病患者一同治疗。
生殖器部位出现异常不一定是患了性病。临床工作中,常遇到一些阴茎珍珠疹的患者误以为自己患了尖锐湿疣;还有的霉菌性龟头炎患者误认为自己得了梅毒,造成心理负担。有的患者听信街头张贴的广告宣传,找非法“游医”治病,结果病没治好,还花了不少冤枉钱。这里提醒大家,一旦怀疑自己患性病,应到具备检验治疗手段的性病防治机构就医,做到早诊断、早治疗,多数性病是可以治好的,患者的隐私也可得到医疗机构的保护。
性病的防治重点在于预防。全社会应加强伦理道德教育,强化法制观念,打击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对青少年要开展性健康教育,提高对性病危害健康的认识,了解预防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由于性病的病原菌在高温、干燥的环境中不易存活,且普通的消毒剂均可将其杀灭,因此只要有防范意识,注意消毒隔离,就可以减少性病的发生。预防性病的最有效的措施是切断传播途径,当然,做到洁身自爱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