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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性解放论

  已经不是第一次接到转介个案,不是来自学校,便是社会服务机构,甚至教署。都是关于学生或者孩子参加了一些组织,变得很滥交很不理性,和家庭关系转差等等。老师和家长调查下去,赫然发现年轻人参加的是同性恋组织,他们对自己的同性恋身分相当强硬,动辄便说离家不返,现则已常常夜归和不返家过夜。这可能是个别少数例子,却让笔者想到现时的同性恋运动、由六十年代至今的「性革命」,甚至一切的改变。

性快感胜父母恩

  过来人均表示,刚投身欲海的年轻人不会听任何人的劝告,生理上的快感胜过父母的养育之恩,如果父母的婚姻关系不好,更证明婚姻制度有问题、或一对一有问题,没有什幺比性交时的数秒钟高潮快感来得可信可靠可亲。
  一直认识的同性恋者都颇爱护自己父母的家庭,有些甚至可用十分孝顺来形容,在工作上也很负责任,他们的性行为模式并无影响自己的事业,也不影响社会上的其它人。但近一两年,颇有些高调的同性恋者,努力的向年轻人鼓吹性爱自由之余,其实并无正职,当然他们也不需向年轻人及其家人负责。更有甚者,年轻人觉得他们前反建制,以他们为学习对象﹔亦有些年轻人觉得他们受到歧视,努力捍护他们,尽力鞭挞异性恋权,不断拋出不同的名词来唬成年人及吸引其它年轻人。

性革命极端论点

  就笔者粗浅的理解,革命是能够改善大部分人的生活或阻止小部分人受到欺压的意思,故此,辛亥革命、法国大革命是革命,解放黑奴、女性受教育、女性可投票、避孕丸的发明都是革命。但「性革命」发展到今天,高薪的学者、社会学家说「性工作是好工作」、「强奸如同被人强行握手一样,不须大惊小怪」,似乎已扭曲了性解放的本质。我们当然不应歧视性工作者,但是否应向社会大众推销此乃好工作呢﹖不止一次听过年轻人说﹕「如果强奸不是犯法,一定会去试强奸的滋味﹗」亦多了年轻人说﹕「将来想做鸭,既可赚钱、又可满足性欲。」
  用贞操论来单方面限制女性的性活动和性发展当然不对,但是否就表示女人不断的换性伴侣是幸福之选呢﹖任何事物的改变、发展都有人赞成或反对,用时间、用人性来测试那论说似乎是最实际的方法。
  近来笔者常常于那些吃老本的社会学家或学者们发表伟论后与朋友打赌他们可有子女,然后发现,香港人一般都是精神分裂的,都是极端主义的,不结婚的便仇视有家庭的﹔没有子女的,便对他人的教子方式指指点点,并认为他们才懂得社会、才认识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