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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郁药“耐药”怎么办

  病因
  抗抑郁药是国内目前抑郁症治疗最主要的方式,也是比较经济和
方便的方式。抗抑郁药种类繁多,虽然作用机制不尽相同,但每一种
药物大约只对70%左右的患者有效,有一部分患者治疗无效。这些患
者中部分是“难治性抑郁症”。
  还有部分在抗抑郁剂治疗中已经达到临床痊愈的患者,在维持治
疗期间药物剂量未变,也没有任何心理社会应激事件,却出现了抑郁
复发。这一现象被称之为“对抗抑郁剂的快速药物抵抗反应”,简称
失效现象(tachyphylaxis)。失效现象产生的原因目前不十分清楚。
这种现象有点像细菌对抗生素类药物出现耐药性。国外相关研究发现,
抑郁症患者对抗抑郁剂耐药性的发生率在25%左右,一般出现在维持
治疗期的第31周左右。

  对症
  ●首先不要频繁换药抗抑郁药的起效时间通常在2~4周,因此选
择一种药物治疗后至少使用4周以上再判定无效。如果经过足够治疗
剂量、足够疗程而抑郁症状仍然未得到缓解(一般出现的比例约为30
%),则应考虑换药。换药应注意选择作用机制不同、药物结构不同
类型的抗抑郁剂,这样往往可能又出现疗效。如某些患者经选择性5
-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治疗无效,可以考虑文拉法辛、曲唑酮、米氮
平等新型抗抑郁药物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等。
  ●联合治疗经过两种以上作用机制的药物足疗程治疗仍然无效的
难治性抑郁症,及对抗抑郁剂产生快速药物抵抗反应的病人,可以尝
试联合用药,包括两种抗抑郁药合用、抗抑郁药与情感稳定剂(如锂
盐)合用、抗抑郁药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合用。
  近期研究显示,抗抑郁剂如氟西汀与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如奥氮平、
利培酮等联合应用,治疗抑郁症的疗效和安全性均比较理想。这里需
要强调的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不
能合用,否则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即5-羟色胺综合征,严重
者可能导致死亡。
  ●电休克疗法对于症状特别严重的难治性抑郁症患者,尤其是有
严重自杀观念和有过自杀行为的患者还可以接受电休克治疗。目前使
用较多的电休克治疗是经过改良的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治疗过程中使
用麻醉和肌肉松弛剂,所以安全性相对较高,且治疗过程中患者没有
痛苦。电休克治疗的疗效确定,国外相关研究显示,电休克治疗对于
难治性抑郁症的有效率可达70%左右。
  ●其他治疗心理治疗也是抑郁症治疗的有效方法,它通过治疗改
变抑郁症患者非理性的信念,使患者能客观对待自己,从而达到治疗
抑郁症的目的。研究资料还显示心理治疗合并抗抑郁药治疗能够提高
抗抑郁药的疗效。

  提醒
  切忌乱停药。抑郁症是容易复发的精神疾病。患者经过有效的药
物治疗一般在三个月后通常症状都能基本消失,社会功能恢复,达到
临床痊愈的标准。但是如果此时停药,许多患者症状就会反复。研究
发现,未使用药物维持治疗的患者1年内复发率高达60%以上。所以,
达到临床痊愈的首发抑郁症患者应当继续巩固治疗达到6个月以上,
而复发的患者应维持治疗1年以上甚至更长,多次复发的患者可能需
要终身服药。维持治疗过程中患者应定期门诊随访,调整用药。
  一般说来,患者如能够主动就医,家庭和社会支持,抑郁症患者
能够得到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以及足剂量、足疗程的抗抑郁治疗,
一般都能取得较好的疗效。对于“难治性”抑郁症或对抗抑郁药物“
失效”的患者,积极进行系统的再评估,评估药物的种类、剂量、疗
程和依从性等方面是否恰当,经过以上治疗措施充分处理,也往往能
取得较为理想的疗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精神科苏亮 20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