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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评审依据 
指导产品研发
 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将更规范 
 健康报讯(记者王晶珠)日前,卫生部发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 
原料管理的通知》,对以无食用习惯物品、食品添加剂、真菌和益生 
菌、动植物为原料申报的保健食品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同时印发了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通知》说,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属于我国新 
研制、新开发、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 
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食品添加剂 
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真菌和 
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和益生菌类保 
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执行;涉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或原料 
)的,按照《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的保 
健食品审批的通知》等文件执行。《通知》还规定了申报保健食品中 
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允许使用数量。 
 
  对于发布该《通知》的目的,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 
增加审批保健食品的透明度,使企业在产品研制开发前先弄清哪些原 
料是可以用的,哪些不能用,避免走弯路。同时也给保健食品的评审 
提供了统一的依据,使其管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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