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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药中毒问题的回答
   1.有机磷农药中毒“反跳”、“第二死亡高峰”和“中间综合征” 
三者是否为同一概念?如不是,三者之间联系如何?——安徽霍晓勇 
  答:三者不是一个概念,但它们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反跳”是 
指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再现,严重时患者也可以死于呼吸肌麻痹。多 
发生在中毒后2~3天。“中间综合征(IMS)”多发生在急性胆碱能 
危象期(中毒后第一天)和迟发性神经病期(中毒几周后)之间,即 
中毒后2~4天或更长。它是以包括头面部、颈部、肢体和呼吸肌在内 
的多组肌肉麻痹为主要表现的症候群。其中最需要抢救的是呼吸肌麻 
痹。患者多清醒,并无有机磷中毒所特有的中毒症状和体征,常被误 
认为“反跳”。 
  “第二死亡高峰”系指中毒者常死于中毒后2~3天这段时间而言, 
以区别于中毒后24小时之内的“第一死亡高峰”。其机理并不明确, 
它可能基于“反跳”和IMS。 
  综上所述,三者之区别在于“反跳”要有中毒症状、体征重新出 
现;IMS突出表现了包括呼吸肌在内的肌麻痹;而“第二死亡高峰” 
则只是时间概念上的名词,并无自己特有表现。之所以三者易混淆, 
主要是由于它们的发生时间均在中毒后2~4天内和最后患者均死于呼 
吸衰竭。 
  2.在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人出现了“中间综合征”或用氯磷定突击 
量疗法治疗时,又出现了毒蕈碱样症状,应如何使用阿托品? 
  答:“中间综合征”多发生在病人神志已清醒、血胆碱酯酶活力 
始终低下和病人处于不同程度的阿托品化状态,一般少有毒蕈碱样症 
状出现。但是,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例如使用阿托品过量或过久,使 
患者交感、副交感神经调节紊乱,便可以出现毒蕈碱样症状。此时给 
予阿托品,虽仍可以起到一些有益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可能不持久 
或不稳定。为了解除紧急病症,例如出现呼吸道分泌物过多引起呼吸 
道阻塞等,临时给予阿托品2~3毫克还是必要的,但要达到对症治疗 
目的即止,且仍应以使用氯磷定对抗呼吸肌麻痹为主。 
  3.如果发现已是阿托品过量中毒,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立即暂停阿托品,或将医嘱改为“必要时可给予1~2 
毫克”,但尽量不用或少用。其二,用氯磷定1克肌注,每4~6小时 
一次,用2日。此时主要是用来防止患者外周呼吸麻痹和“反跳”。 
其三,输液、利尿,促进阿托品的排泄。其四,对高热者需用物理降 
温。若患者极度烦躁不安甚至抽搐,可使用安定。其五,若患者因阿 
托品中毒已有脑水肿,可用甘露醇快速静滴。其六,对没用过肝太乐 
的患者,给以补用,1克/次,1次/日,静滴。 
  在基层医疗单位临床实践中,有关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问题可能还 
有很多,欢迎读者提出。同时请同志们参考《来自临床一线———有 
机磷农药中毒问题解答》一书,它会给临床工作者带来更多裨益。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所 赵德禄 王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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