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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首次公示卫生安全食品目录

 健康报讯经过省级卫生部门审核,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意见,卫生部10月11日发出《通告》,公示第一批25种卫生安全食品
(详见今日第3版)。公示的卫生安全食品重点为与群众日常生活密
切相关的定型包装产品,包括:大米、面粉及油制品、调味品、熟肉
制品、奶制品等六类。
  本次公示卫生安全食品,是为使广大消费者直接感受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积极支持、参与整顿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向规模化、标准
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是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自律作用,采取的打
劣扶优重要举措。
  列入卫生安全食品目录的企业和食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符合现
有食品卫生法规、标准的规定。(二)近三年内,在各级卫生行政部
门实施的卫生监督中,没有受到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也没有不良食品
卫生监督检查记录。(三)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相对较大,
在本地区产品分布相对较广,在同类产品中市场份额相对较多。(四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现场考核,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
有良好的卫生质量控制制度并切实实施,具有完善的质量检验控制系
统,能切实做到检验合格后出厂。
  卫生部要求公示的卫生安全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保证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负责。卫生部对卫生安全
食品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公示的产品发生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情况,
将从公示名单目录中取消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