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报讯经过省级卫生部门审核,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意见,卫生部10月11日发出《通告》,公示第一批25种卫生安全食品 
      (详见今日第3版)。公示的卫生安全食品重点为与群众日常生活密 
      切相关的定型包装产品,包括:大米、面粉及油制品、调味品、熟肉 
      制品、奶制品等六类。 
        本次公示卫生安全食品,是为使广大消费者直接感受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积极支持、参与整顿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向规模化、标准 
      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是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自律作用,采取的打 
      劣扶优重要举措。 
        列入卫生安全食品目录的企业和食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符合现 
      有食品卫生法规、标准的规定。(二)近三年内,在各级卫生行政部 
      门实施的卫生监督中,没有受到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也没有不良食品 
      卫生监督检查记录。(三)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相对较大, 
      在本地区产品分布相对较广,在同类产品中市场份额相对较多。(四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现场考核,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 
      有良好的卫生质量控制制度并切实实施,具有完善的质量检验控制系 
      统,能切实做到检验合格后出厂。 
        卫生部要求公示的卫生安全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保证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负责。卫生部对卫生安全 
      食品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公示的产品发生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情况, 
      将从公示名单目录中取消该产品。  |